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24 15:57:27 浏览:
十、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
(一)有卫生保洁人员和制度。
『释义』
城中村,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仍然保留的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和农村经营体制的村。城中村普遍存在基础设施落后、环境脏乱差、流动人口多等问题,是卫生创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也是环境卫生整治的重点和难点。城中村要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建立爱国卫生组织,加强爱国卫生管理。把城中村环境卫生工作纳入城市建设和管理规划,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统一的清扫保洁制度,健全清扫保洁队伍,落实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加强环境卫生监督检查,保持环境整洁有序。
本条款主要检查城中村清扫保洁队伍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方法是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
『主要资料』
1.城中村基本情况一览表。
2.城中村环境卫生、爱国卫生一体化管理的文件或规定。
3.城中村爱国卫生管理组织、制度、村民公约。
4.城中村爱国卫生工作计划、活动记录、总结。
5.城中村保洁人员名册、清扫保洁责任书、监督管理规定。
6.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检查的记录、照片、简报等。
(二)合理设置健康教育设施,卫生与健康知识宣传材料进村入户,村民卫生知识知晓率≥70%。
『释义』
城中村要有村领导主管、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年度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村内有健康教育阵地,健康教育橱窗、墙报、专栏不小于3平方米,定期更换资料,每年不少于6次。采取健康知识讲座、知识竞赛、入户发放健康教育资料等多种形式普及健康知识,并针对村民保健需求开展不同形式的健康知识传播活动、健身活动,普及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形成良好卫生行为,健康知识知晓率≥7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按照卫生部社区卫生服务《健康教育规范》要求,为居民和村民传播健康知识,提供保健咨询服务。
本条款主要检查城中村的健康教育开展情况。检查方法是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和访问群众。
『主要资料』
1.城中村健康教育人员名册。
2.健康教育阵地一览表。
3.健康教育的工作计划、活动记录和工作小结。
4.发放的健康教育和创卫宣传资料,宣传阵地更换内容的照片或样稿。
5.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的照片。
6.村民健康知识知晓率测试统计表。
7.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健康教育的资料。
(三)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
『释义』
城中村要按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 27-2005)要求,设置果壳箱、垃圾筒或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做到环境卫生设施齐全,建设符合标准要求,不得有垃圾池、露天粪缸和简易棚厕。生活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村内无卫生死角。污水排放设施完善、通畅。公共厕所有专人管理,厕所内外环境清洁卫生。积极落实改水改厕工作,安全卫生水、卫生厕所和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规定要求。组织开展庭院和房前屋后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居民居住环境整洁。
本条款主要检查城中村的环卫设施配置与环境卫生管理情况。检查方法是现场检查。
『主要资料』
1.城中村环境卫生设施设置一览表。
2.城中村改水、改厕统计资料。
3.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资料。
4.卫生家庭、卫生户等检查评比活动资料。
(四)村容整洁,路面硬化平整,村内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90%以上城中村的环境得到了有效的整治。
『释义』
加强城中村改造和建设,村内道路要硬化、绿化,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 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基本消除村内乱搭建、乱堆摆、乱拉挂、乱停放、乱贴画、乱扔倒等现象。建立和落实 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保持村内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本条款主要检查城中村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情况。检查方法主要是现场检查。
『主要资料』
1.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或方案。
2.城中村路面硬化、绿化、污水排放资料。
3.城中村“六乱”整治方案、整治照片。
4.城中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有关规定。
(五)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措施落实,无违规饲养畜禽。
『释义』
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要纳入城区统一部署,按照市区除四害方案和统一要求开展工作。要配备专(兼)职除四害工作人员,落实除四害具体措施。发动广大居民、村民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的四害防制活动,全面清除四害孳生场所,科学使用药物,有效降低四害密度。家禽家畜要圈养,定期清理禽畜圈,保持环境卫生。家禽与猪,鸡与水禽不得混养。饲养宠物要符合有关规定。
本条款主要检查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开展情况和家禽家畜规范管理情况。检查方法主要是现场检查。
『主要资料』
1.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人员及工作要求。
2.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活动记录、药物发放登记。
3.家禽家畜、宠物管理资料。
(六)农副产品市场、环境保护和“五小”行业管理符合有关规定。
『释义』
农副产品市场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市场内地面硬化,上、下水设施完善,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要设立相对独立的销售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环境清洁卫生;有专职保洁和管理人员,市场内整洁,垃圾日产日清;应配备公共厕所和垃圾收集设施,管理到位。熟食制品、小餐饮、小副食品、小粮店等符合有关规定。“五小”行业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消毒、除四害、环境卫生等措施落实,管理规范。
地面水污染、扬尘、噪声等得到有效治理,企业环保工作符合有关规定。
本条款主要检查农副产品市场、“五小行业”、环境保护等管理情况。检查方法主要是现场检查。
『主要资料』
1.农副产品市场卫生管理制度。
2.“五小”行业基本情况。
3.有关环境保护工作资料。
(七)城乡结合部整洁有序,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搭乱建等现象。
『释义』
城乡结合部主要是指城市建成区之外、城市规划区之内的地段。城乡结合部应纳入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一体化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向城乡结合部延伸,环境卫生工作统一管理。要落实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沿路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按标准建造公共厕所,普及无害化卫生户厕,取缔露天粪缸、旱厕、简易棚厕。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取缔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乱开店铺、乱涂乱画等现象。治理四害孳生地,定期开展四害灭杀工作,规范饲养家禽家畜,全面改善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面貌。河道定期清淤,禁止倾倒垃圾、粪便等污染物。标语及广告牌规范设置,保持完好。
本条款主要检查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情况。检查方法主要是现场检查。
『主要资料』
1.城郊村基本情况。
2.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单位、管理制度。
3.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的资料。
4.开展除四害工作资料。
(八)所辖镇建成不少于1个省级以上卫生镇或建成不少于1个省级爱卫会认定达到省级以上卫生镇标准的镇。
『释义』
积极按照省级卫生镇(乡)标准,所辖镇建成不少于1个省级以上卫生镇或建成不少于1个省级爱卫会认定达到省级以上卫生镇标准的镇。
本条款主要检查辖区内省级卫生镇创建情况,检查方法主要是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
『主要资料』
省级爱卫会命名或确认卫生镇的文件。